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环境影响评价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我国于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用法律确立和规范了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002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用法律把环境影响评价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拓展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成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史重要里程碑
2006年3月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强化了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力度
近两年来,我市氯碱、煤焦化工业、电力工业与特色冶金工业等发展迅速,平均每年gdp增长30%,发展速度位居##前列,建设项目多,与其它盟市的环评单位横向比较,##的环评任务最重、压力最大
在这种新形势下我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环境意识差,公众参与较难落到实处由于##市环境空气质量恶劣,公众环境意识薄弱,公众参与调查结果不能真实反应公众意愿
一部分公众(尤其听证会)不愿意主动参与对自己可能造成切身利益损害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有时,即使出于某种原因参加了,也完全是为了应付,敷衍了事
这在很大程度上为一些不达标的项目上马开了绿灯
另外由于知识水平的限制,公众对建设项目缺乏最基本的了解,加之不满意当地环境质量,不论建设项目清洁、环保与否,都持反对意见,影响建设项目正常审批
二、环评人员匮乏、技术力量薄弱、制约环评质量提高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环科所作为具有建设项目环评资格(乙级)专业环评单位,到2007年底,至少有12名环评工作人员,其中具有6名登记注册的环评工程师,否则将予以注销
而市环科所现有的专职环评人员只有5人,兼职环评人员只有3人,其中具有环评工程师资格只有2人,保留市环科所现有评价资质存在很大困难
而且,近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