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法 总 论 主 要 知 识 点精品资料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民法复习要点一、基本概念民法:以民事的方法调整 平等民事主体 之间的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以及其他应由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是私法的典型形态,是权利法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贯穿于整个民法,对各项民事制度和全部民法规范起统帅作用的基本准则,是民法基本精神的体现,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
平等原则(民事权利能力、民事主体地位、民事权益平等受法律保护)2
自愿原则(自己意愿、自主行使民事权利、当事人意愿优于任意性规范)3
诚实信用原则(善意)4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5
公平原则(利益平衡、权利义务平衡、承担民事责任平衡、负担与风险平衡)6
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精品资料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3 《民法通则》第7 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民事活动不得违反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 基于民事法律事实 ,由 民法规范调整 形成的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是指 法律所规定的 、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或现象
分为行为和非行为(事件)两类
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也称民事法律事实的结合,它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
表示行为:又称民事行为( p139), 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并受法律承认生效时可依该意思表示内容确定法律效果内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