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4 水文业务知识资料一、测验设施1.1 基本水尺断面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①断面处水流平顺,两岸水面无横比降,无漩涡、回流死水等发生,地形条件便于观测及安装自计水位计和其他测验设备;②断面应垂直于流向,应与测流断面重合,当不能重合时两断面上的水位应有稳定的关系;③基本水尺断面一经设置,不得轻易变动断面位置,当遇不可预见情况必须迁移时,应进行新旧断面比测,水位级应达到年平均水位变幅的75%;④当河段内有固定分流,分流量超过断面总流量的20%,且两者之间没有稳定关系时,宜分别设立水尺断面。1.2 流速仪测流断面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应选在河岸顺直、等高线走向大致平顺、水流集中的河段中央,可与基本水尺断面重合;②按高、中、低水位分别施测流速、流向。偏角不得大于10 度,超过 10 度应根据不同时期的流向分别布设测流断面。③低水期河段内有分流,串沟存在且流向与主流相差较大时,宜分别垂直于流向布设不同的测流断面。④在水库、堰闸等水利工程的下游布设流速仪法测流断面,应避开水流异常紊动影响。1.3 浮标法测流断面布设要求:①浮标中断面宜与上述两断面重合,当有困难时, 可分别设置, 但中间不能有水量加入②上、下浮标断面必须平行浮标中断面并等距,且其间河道地形的变化小,上、下浮标断面的距离应大于最大断面平均流速的50倍,当有困难时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最大断面平均流速的20 倍。③当中、高水位的断面平均流速相差悬殊时,可按不同水位分别设置上、下断面。1.4 比降断面设置要求:①在比降水位观测河段上应设置上、中、下三个比降断面。可取流速仪测流断面或基本水尺断面兼比降中断面。②当断面上水面有明显的横比降时,应在两按设立水尺观测水位,当有困难时,可在上、下比降断面两岸设立水尺计算水面比降。③上、下比降断面的间距,应使水面落差远大于落差观测误差。1.5 基线应垂直于断面,使用经纬仪或平板仪交会法施测起点距时,基线长度应使断面上最远一点的仪器视线与断面夹角大于 30,特殊情况不应大于15。 用六分仪交会法时,应使六分仪两视线的夹角大于或等于30,小于或等于120。基线两端至近岸水边的距离, 宜大于交会标志与枯水位高差的7 倍。基线长度应取10m的整倍数, 用钢尺或校正过其它测尺往返测量两次,往返测量误差应不超过1/1000 。1.6 基线桩宜设在基线的起点和终点处,并可采用基线起点桩兼作断面桩;高水位的基线桩应设在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