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思考城乡之间的差异是制约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障碍
这种差异不仅仅体现在经济方面的差距,还体现在社会方面的差距,例如:教育、卫生、生活福利设施等等
特别是医疗卫生方面的二元结构差距,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呈不断扩大的趋势
卫生部统计资料表明,1990年,城镇人居医疗费是158
5,农村是38
8元,差距是119
7元;2003年,城镇人均医疗费是1108元,农村是274
7元,差距扩大到883
8元,城市人均医疗费用是农村的4倍多
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全国有45%的患病农民应就诊而未就诊,30
3%的患病农民应住院而未住院,其中主要是由于经济原因
多少农民因此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失去了往日的欢乐,生活陷入困境
“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住一次医院,一年活白干”
这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影响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社会公平和农村居民健康权利的实现,影响城乡和谐社会的建设
实施农村合作医疗迫在眉睫
据有关研究表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最早出现于抗日战争时期的保健药社和卫生合作社
建国以后,随着农村合作化运动的掀起和农村集体经济地位的确立,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1958年,全国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
00%,1962年接近50
00%,到上世纪70年代中期则达到90
但是,自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许多地方的农村合作医疗组织迅速解体,到1989年,全国的覆盖率降至4
农民的医疗保障几乎完全变成了自费医疗,农民越来越无力支撑日益上涨的医疗费用,农民健康问题凸现,因病返贫现象增多、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一些已被控制和消灭的传染病、地方病死灰复燃
我们*市亦是如此
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国家重新重视农民医疗保障,并认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