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教育制度 一、把“扫黄打非”宣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宣传教育先行
二、乡(街)、村(社区)两级“扫黄打非”工作机构负责辖区“扫黄打非宣”传教育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根据上级要求,每年制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收集和编写有关宣传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
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知识,增强辖区居民的“扫黄打非”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围绕群众关切的“扫黄打非”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向居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广场演出、普法讲堂、现场咨询、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扫黄打非”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
四、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培训,定期向上级汇报乡(街)、村(社区)两级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情 况
五 、建 立 和规 范乡(街)、村(社区)两级“扫黄打非”宣传教育工作台 帐
六 、完 成 上级主 管 机关交 办 的其 他 宣传教育任 务
日常巡查制度 一、“扫黄打非”工作机构对辖区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履行协助管理职责
为做好市场巡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巡查制度
二、市场巡查内容 1、无合法手续及其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各类文化经营场所; 2、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3、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4、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名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6、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 8、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文化传统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0、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协助文化执法部 门 ,对辖区内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每 月 开 展 不少 于 三次 的市场巡查
四 、巡查人 员 应 当 及时 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