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附件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为规范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显化农村集体土地资源资产价值,促进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支持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制订本指引。1.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位于城市市区以外的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具体包括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其他建设用地,以及耕地。位于城市市区以内的集体建设用地评估可参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有关规定。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时,除本指引明确规定的内容之外,关于估价原则、估价方法选择与运用、估价结果确定等各环节的技术要求均参照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所列示的分等定级估价技术规程执行。2.法律及政策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3(7)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 号) ;(8)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9)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7〕 100 号)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指引中引用而构成本指引的条文。使用本指引的各方应使用下列各标准的最新版本。(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2)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3) 《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4) 《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5) 《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6)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7) 《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4. 术语和定义4.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 是指集体建设用地,对应于不同用途和权能特征,在公开市场或特定市场条件下形成的使用权价格;无特殊说明时,均指公开市场条件下形成的,一定年期的权利价格。按照土地利用方式可区分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宅基地使用权价格、其他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按照权能4特征可区分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价格、租赁土地使用权价格等。宅基地在用途和权能方面均具有特定约束条件,其地价在特定市场条件下形成。本指引所称宅基地使用权价格评估仅适用于作为宅基地使用条件前提下。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