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甲年已六十,膝下无子女,有路边平房 2间
某乙为本村青年,常帮助甲打理日常生活
为从长计议,现甲、乙经村委会主持达成书面协议如下:(1)乙对甲负责生前扶养、医疗及死后埋葬;(2)甲百年之后,路边平房 2间归乙所有
现甲将平房借给邻居丙使用,乙因与丙不和,不同意丙使用,甲坚持借给丙,乙为此不再扶养甲达 1个月
甲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履行协议
问:法院在审理本案中可否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答题要点:本合同为遗赠扶养协议,虽然规定在继承法中,应首先适用继承法的规定,但其实质主要为财产关系的合同,因此笔者认为,在继承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法完全有补充适用的余地,不受合同法第 2条第 2款关于身份合同不适用合同法的限制
[案例二] 私企老总甲因其妻无法怀孕,与乙自愿达成借腹生子(租借)协议如下:甲支付乙定金2万元;乙在租期两年内一直居住在甲的高级别墅里,并自愿与甲进行性生活,直到为甲生下孩子才能离开高级别墅;两年后,如果乙为甲生男孩可获得报酬20万元,生女孩可获得报酬10万元;乙生完孩子,拿到钱后,双方以及乙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问:协议是否有效
答题要点:该协议无效,因为其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
[案例三] 2004年 6月,甲经朋友乙介绍,与丙达成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丙将其面积为 60平方米的临街房屋一间租给甲开办游戏厅,月租金为 2000元;开办游戏厅的一切责任由甲承担,与丙无关;甲应先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以后按月付租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约支付了7月、8月的租金,但以后并未按月支付租金
同年 12月,李某开办的游戏厅因涉嫌赌博活动而被公安机关查封
后丙多次催要 9月至12月的租金,甲皆置之不理,2005年 3月,丙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中查明,丙在签订合同前,曾向介绍人乙询问过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