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用地自查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新开工项目用地自查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切实开展我区新开工项目用地自查清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了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用地自查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新开工项目用地自查清理领导小组
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颜建禾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詹光宏和区国土分局负责人韩克庆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等部门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资源分局,韩克庆任办公室主任,区国土资源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清理范围及内容(一)清理范围
我区内新开工建设的项目用地,包括已经依法审批和尚未依法审批的用地
开始动工平整场地的建设项目,均属新开工建设项目
(二)清理内容
一是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经过批准、用地审批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计划和相关政策规定;二是是否严格履行征地程序、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是否依法落实到位;三是供地是否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的相关政策规定;四是耕地占补平衡是否落实;五是违法用地查处和落实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一)自查清理阶段各镇及有关工作部门要对新开工项目用地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并将数据汇总分析,形成自查清理报告和新开工项目用地统计表及汇总统计表,报送区国土资源分局
重点在摸清情况,掌握数据
(二)查处整改阶段各镇及有关工作部门对自查清理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本着边清理边查处整改的原则,抓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第1页共3页定进行查处整改,并汇总分析查处整改情况,形成文字报告,填写《新开工项目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统计表》及《新开工项目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汇总统计表》,报送区国土资源分局,为明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降低问责比例奠定基础
(三)实地抽查阶段根据自查清理和查处整改情况,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