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汉语教师标准》具体内容 模块一:语言基本知识与技能 标准一:汉语知识与技能 教师应掌握汉语语音、词汇、语法与汉字基本知识,并具备良好的汉语听、说、读、写技能
1 教师应掌握汉语基本知识
2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汉语听力理解能力
3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汉语口头表达能力
4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汉语阅读理解能力
5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汉语书面语表达能力
1 教师应掌握汉语基本知识
基本知识: 1.汉语语音基本知识
2.汉语词汇基本知识
3.汉语语法基本知识
4.汉字基本知识
2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汉语听力理解能力
基本能力: 1.能听懂在各种场合下的普通话或带有方音的普通话
2.能对普通话话语进行识音辨调、语流切分
3.能在较长的对话或讲话中获取所需信息及关键细节,并能跳听猜听、联想预测
4.能整体理解所听内容
5.能领会说话人的真实话语意图和情感,并能听辨出言外之义
3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汉语口头表达能力
基本能力: 1.能用较为纯正的普通话以正常语速进行口头交际
2.了解影响口头交际的主要因素,并在实际交流中注意这些因素所起的作用
3.能准确、流利、清晰、简洁、符合逻辑地用汉语表达自己的意图,阐述自己的观点,评说他人的看法
4.能完成叙述、描述、解释、演讲和辩论等 比 较复 杂 的口头交际任 务
5.能对汉语拼 音的难 音有一定 的了解并具备一定 的辨音和正音能力
4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汉语阅读理解能力
基本能力: 1.能读懂不 同 文 体的现 代 汉语书面语材 料
2.能快 速阅读不 同 文 体的书面语材 料 ,获取文 章 的主旨 和重 要信息
3.能理解和掌握汉语各种文体的结构方式和特点,并能运用于阅读理解
4.能掌握并运用阅读理解的一般方法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