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钢司发〔2011〕19 号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关于下发《外包工程及外委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的 通 知 各二级单位、部(处)室: 《外包工程及外委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 潭 钢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2 外包工程及外委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落实湘钢外包工程、外委劳务用工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体现“人的生命价值高于一切”的安全生产理念,规范外委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强化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避免人员、设备、生产事故,确保施工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2.1 外委相关方:指在湘钢(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略)以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资质,在湘钢范围内承揽生产、技改、检修工程(业务)的单位; 2.2 外包工程:也称外委工程,指外委相关方经过招议标流程,与湘钢签订合同,独立或部分完成的湘钢新、改、扩建项目或大、中、小检维修项目。 2.3 外委劳务:指外委相关方经过招议标流程,与湘钢签订合同,独立或部分完成湘钢生产任务的活动(含同时附带承担部份维护检修业务的活动)。包括:外委设计、外委监理、劳务外委、工序外委、运营总包和检修年包等。 3 2.4 外委施工:指外委相关方在湘钢范围内承揽生产、技改、检修工程(业务)的活动,包括外包工程(外委工程)和外委劳务。 2.5 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公司内部单位对外委相关方的生产安全事故所负有的监督管理责任。 3 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各单位对外委相关方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外包工程、外委劳务(含外来单位人员)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监管责任的追究。 4 职责(详见表 1) 4.1 安全管理部 4.1.1 负责外委相关方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外委工程、外委劳务的业务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1.2 参加外委相关方安全生产事故监管责任的调查。 4.2 管理创新部 4.2.1 负责外委施工程招、议标工作的组织管理。 4.2.2 参加外委相关方安全生产事故监管责任的调查。 4.3 人力资源部 负责劳务外包业务的安全监督管理。包括:组织审核外委劳务合 4 格供方的安全资质,组织外委劳务合格供方的评审,审查供方的资质证件,制定不同需求的劳务人员使用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