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预评价导则 AQ8002-2007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标准号】AQ8002-2007 【发布日期】2007-01-04 【实施日期】2007-04-01 【标 题】安全预评价通则 前 言 安全预评价是安全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切实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业园区建设安全生产规划的技术支撑与保障。本标准对安全预评价的程序、内容和基本要求以及报告格式等做出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制定各行业安全预评价细则提供了基础依据,对确保安全预评价工作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是在《安全预评价导则》(安监管技装字[2009]77号)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所有安全预评价行为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地质大学、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浙江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预评价的内容、程序和基本要求,以及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和社会活动的安全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AQ8001-2007 安全评价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设项目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3.2社会活动 由活动的组织者按一定的目标、方案,在某一固定地点、场所或区域空间组织实施的,由社会公众参与、合法的商业、社会活动或集会等行为。 3.3工业园区 是指由政府统一规划批准建设的集中工业产业区域,主要包括: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化工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 4 内容和程序 4.1 安全预评价的内容 a)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 b)危险危害程度的评价; c)提出安全风险管理对策措施及建议等。 4.2 安全预评价程序 a)前期准备; b)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c)划分评价单元; d)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 e)提出安全风险管理对策措施及建议; 3 f)形成评价结论; g)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预评价的程序框图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 4.2.1 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