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 沭阳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防范食物中毒等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广阔师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将食品安全列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不发生学校食物中毒事故
教育局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列为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
学校校长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做,责任明确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行政会议记录,建立食品安全家长委员会工作机制,确保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到良好以上(评定标准由市监局制定)
二、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学校食堂电子台帐管理,实现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和长效性
推行学校食堂“五常”管理模式,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
法律规范食堂的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食品、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废弃物处理等行为
法律规范食品台账管理
大宗食材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必须签订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 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采购单据、出库入库材料必须有相关员和分管领导签字
三、义务教育学校的食堂、商店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做好食堂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内外卫生安全管理,不得对外承包
食品经营必须取得有效的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
学校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 40 学时,做好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应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