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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建设与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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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生管理制度建设与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培育简论学生管理制度建设与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培育简论 摘 要:加强当代中职学生的思政教育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加大民主法治教育的力度,培育中职学生的遵纪守法的道德观念。文章简要分析了建设中职学生的管理制度概述,探究了基于建设学生管理制度如何有效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促使当代中职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关键词:管理制度;法律意识;中职学生 一、中职院校管理制度概述 中职院校有权制定与学生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加以实施,但就该管理制度的性质而言及其具有的法律效力,在目前没有相关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争议颇多。笔者对中职学生相关管理制度性质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分析。其一中职院校是独立法人,是合法的事业单位;其二也是有国家法律授权认可的具有行使国家的公共、行政权力的合法的社会组织,具有合法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性质。所以,中职院校制定学生制度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教育行政权的基础上制度管理制度,换句话说,就是通过性质全约束并管理学生的行为,并且这个管理制度并不是一次性的,它是对于不特定的人及事在同一条件环境下可以重复运用,可以理解为它是一种抽象行为模式。依据有关行政法学中行政行为的相关理论知识,中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制度可以划分为抽象行政行为。 二、中职院校学生管理制度法律意识培育的必要性 在当代的“行政法制”观念影响下,中职院校实行自治是必定趋势。它可以独立自主自由的治理学校及处理学校的相关事宜,以最小限度受到外界的管理及干扰。我国的中职院校依法具有进行自主管理学校的权利,学生的管理制度及其他的学校内部的管理规则及行为法律规范是中职院校进行自我管理、行为约束及监督的基础条件,同时也是法律法规在我国的中职院校管理领域的具体应用。所以,中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制度从其性质上来看是一种内部自治规章制度。中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制度其根本性质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同时也是法律法规认可的社会组织,中职院校并不是真正的国家机关,它的管理权限仅是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在学校的内部实施,其管理制度并不是具体的国家法律,只针对本校的学生具有约束力,但是不能延伸到其他中职院校或社会全体。作为一种内部的自治规章制度,学生的管理制度的编制内容必须以学校的教学任务和育人教学目标为原则制度相关的制度,其针对学生的约束力并不严格,只是在法律规定的权限之内,为了维护学校教学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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