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室管理保密制度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的人员知悉的事项。3.公司附属机构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5.公司秘密包括的事项。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公司尚未讨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纪录;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资料;7〉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其他事项。6.保密措施。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档案员负责执行;2〉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经总经理批准;4〉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秘密。7.责任与处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30元以上500元以下: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2〉违反本制度第6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1〉故意或过失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2〉为他人窍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