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巢湖市尖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 20 万吨铁矿整合技改项目一期工程三采区(团山采区)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2024 年 1 月 3 日巢湖市尖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了巢湖市尖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 20 万吨铁矿整合技改项目一期工程三采区(团山采区)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成立了验收工作组
验收工作组由巢湖市尖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爱迪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单位)等并特邀5 名专家组成(详见附件一)
验收组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查阅了验收相关资料,经仔细讨论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巢湖市尖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尖山铁矿矿区由三个老采矿权整合而成
根据原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上报《巢湖市居巢区尖山铁矿区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请示》(巢国土资[2024]164 号)文件要求以及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巢湖市居巢区尖山铁矿区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答复》(皖国土资函[2024]2386 号),将原巢湖市尖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尖山铁矿、巢湖市居巢区小方村铁矿厂小方村铁矿以及怀远裕翔矿业商贸有限公司巢湖市居巢区阴洼铁矿进行整合,同意将上述三矿权人的矿山资源整合为一块,设立一个采矿权,矿权人统一命名为巢湖市尖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整合后生产规模为 20 万吨/年,开采方式仍为露天开采,矿山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开采一采区大李矿段及二、三采区,二期开采一采区中的小方村矿段
2024 年 10 月 19 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环评函[2024] 1212 号《关于巢湖市尖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 20 万吨铁矿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项目作出了批复,2024 年9 月 11 日合肥市环保局以环建管[2024]65 号“关于同意巢湖市尖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