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述(一)行政法的定义:是行政法治原则,它是贯穿于行政法关系之中,指导行政法的立法与实施的根本原则与基本准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精神实质的体现,是行政法律规范或规则存在的基础,(方向)
刑法:1、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罪刑相适应原则3、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民法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等价有偿原则
因为行政法没有统一法典,我的要讲述的基本原则,也是学者们所归纳出来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每个学者的学术观点不一样,所以你看不同的教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不一样的,但大致可以归纳为一下基本原则
(二)基本特点:第一,普遍性
基本原则应该覆盖行政法的各个领域,指导行政法制的各个环节,是变动极多的行政法制中的稳定因素
第二,特殊性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宪法所确定的,但它为行政法所特有,不是放在其他部门法都可适应的原则;同时,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又不同于行政法某一领域或环节,如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而要对下一层次的原则起指导作用
第三,有效性
行政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贯彻基本原则的精神,行政主体的一切行为都必须与基本原则的精神保持一致,否则就是无效的,应予撤销的
离开基本原则,行政法就不能存在
第1页共20页在某些情况下,当丰富的实际生活难以找到相对应的法律条款时,有关国家机关还可以用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来解决
二、合法行政原则(一)法律优先原则即行政机关的行为不能违反相关法律
(解决的是有法律的时候,行政主体上网行政行为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1)行政机关制定的任何文件、做出的任何决定都必须符合现有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其相抵触;(2)对于法律授予的职权,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使
(3)对于法律规定的义务与职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