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9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号)编制单位: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灾后重建规划组组长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组长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员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持单位: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国家测绘局谨 以 本 规 划向汶川特大地震中不幸遇难的同胞致以深切悼念向自强不息重建家园的广大灾区人民致以崇高敬意向所有关心支持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的人们致以真挚感谢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目录前言第一章重建基础第一节灾区概况第二节灾害损失第三节面临挑战第四节有利条件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重建目标第三章空间布局第一节重建分区第二节城乡布局第三节产业布局第四节人口安置第五节用地安排第四章城乡住房第一节农村居民住房第二节城镇居民住房第五章城镇建设第一节市政公用设施第二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2 / 29 第六章农村建设第一节农业生产第二节农业服务体系第三节农村基础设施第七章公共服务第一节教育和科研第二节医疗卫生第三节文化体育第四节文化自然遗产第五节就业和社会保障第六节社会管理第八章基础设施第一节交通第二节通信第三节能源第四节水利第九章产业重建第一节工业第二节旅游第三节商贸第四节金融第五节文化产业第十章防灾减灾第一节灾害防治第二节减灾救灾第十一章生态环境第一节生态修复第二节环境整治第三节土地整理复垦第十二章精神家园第一节人文关怀第二节民族精神第十三章政策措施第一节财政政策第二节税费政策第三节金融政策第四节土地政策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