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 , 修改篇一: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合同改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合同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遵循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指定,提供牌,车型,发动机号为:,底盘号为:的汽车壹辆
二、汽车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首期付款:乙方提车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车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后续付款:余款自 20 年月日至 20 年月日止,分个月分期支付,即于每月28 日前交元至甲方
由于乙方所占资金,系借贷而来,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余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三、车辆的保险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险,50 万元第三者商业险,其他险种由乙方根据需要决定
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车辆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
四、车辆营运手续分期付款期间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由于现行的车辆管理体制和车辆营运体制,各种营运手续只能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在此期间车辆的营运、保险、年检等手续,均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无须通知乙方,直接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汽车及有关证件,并要求乙方结清所有欠款,赔偿损失
在收回车辆满十五 1 天后乙方还不能支付所欠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按评估价出售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拍卖汽车,所得价款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车辆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含律师代理费)
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2)拖欠款项(含车款和其他应付税费)累计达二万元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3)未按本合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