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QC/T 294 — 1999代替 ZB T21 004— 89 汽车半轴技术条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半轴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对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非转向桥厂定轴载质量13t 及 13t 以下各种汽车 ( 矿用车除外)的全浮式半轴及半浮式半轴
2 引用标准ZB T21 003 汽车半轴台架试验方法3 术语汽车半轴静扭强度失效后备系数K 4 技术要求4.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 在保证产品设计性能要求条件下,推荐采用的半轴材料牌号为40Cr、42CrMo、40MnB、40CrMnMo、35CrMo、35CrMnSi、40CrV 和 45 号钢,也允许采用能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其他材料
4.3 半轴热处理工艺,推荐采用预调质处理后表面中频淬火处理工艺
预调质处理后心部硬度为HRC24~30;中频淬火处理后杆部表面硬度不低于HRC52;花键处允许降低 3 个硬度单位,杆部硬化层深度范围为杆部直径的10~20%,硬化层深度变化不大于杆部直径的5%,杆部圆角应淬硬,法兰盘硬度不低于HRC24
在保证半轴性能指标要求条件下,也允许采用其他热处理工艺,如正火处理后表面中频淬火工艺
4.4 感应淬火后半轴的金相组织a
预调质处理后表面中频淬火处理,硬化层为回火马氏体,心部为回火索氏体;b
正火处理后表面中频淬火处理,硬化层为回火马氏体,心部为珠光体加铁素体
4.5 粗糙度:法兰盘安装端面不大于Ra3.2,非加工杆部及杆根部圆角为毛坯表面,经过加工的杆部不大于Ra6.3 ( 喷丸处理允许增大到Ra 12
5 ),杆根部圆角不大于 Ra3.2,花键外圆定心表面不大于Ra 0
8 ,花键齿侧定心表面不大于Ra3.2,与轴承配合表面不大于Ra 0
4.6 当以半轴轴线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