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作协议要点甲乙双方致力于全面推动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文件发展,紧密加强银保合作,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文本,其中包含合作内容、理赔程序等内容。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作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致力于全面推动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稳健发展,紧密加强银保合作,科学构建汽车金融服务市场体系,共同管控汽车消费信贷市场风险。经双方友好协商, 就共同开展保证保险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及基本规定乙方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适用于甲方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乙方不得以该保证保险不适用而逃避保险责任。本协议中的词语如无特别约定,与乙方的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保险条款》 ”)(见附件六)中词语的含义相同。《保险条款》 中的 “汽车消费借款合同”指甲方与投保人签订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合同》(以下简称 “借款合同 ”);“贷款 ”指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保险条款》 中的投保人 (即借款人, 下同)是指符合甲方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有关规定,在甲方指定汽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并在甲方经办机构办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同时向乙方投保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的自然人。乙方向甲方出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作为对投保人履行借款合同的保险,若投保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还款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乙方需按本协议及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保险责任。1. 业务范围乙方承保的投保人应为购买个人乘用车辆的购车人。2. 投保人(1)投保人的资信条件必须同时达到甲方和乙方认定的业务标准;(2)投保人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3)投保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的收入,并拥有足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4)能够支付借款合同约定的购车首付款;(5)甲、乙双方要求的其它条件。3.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为具体办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甲方或甲方所属依法设立的经营机构。4. 保险人保险人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5. 抵押权的设定投保人提供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应为甲方或甲方经营机构,由甲方或甲方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一起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如甲方需要, 乙方经办机构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