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诈骗案的泉州样本调查市场混乱□1998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交通主管部门是汽车租赁的管理部门,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对汽车租赁实施了行业管理□ 20XX 年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后,一切开始改变。因没有行政规章以上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对汽车租赁不可以实施行政许可。原交通部因此在 20XX年废除了《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记者经过查询得知,至今大多数城市尚无针对这一行业的地方立法法制日报记者郭宏鹏法制日报实习生范传贵“公司成立至今5 年多,我们上法庭告客人拖欠租金9次,车辆被骗租31 起,其中有一辆车曾5 次被不同租车人骗租,公司两次垫资数万元取回已被骗去抵押的车辆,目前尚有因骗租产生的欠款16 万多元未收回。”这是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泉州市顺安汽车租赁公司得到的一组数据,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开这些数据是为了警醒同行以及有关部门:对汽车租赁行业进行整顿、管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泉州市丰泽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统计的数据显示,20XX年1 至 9 月份, 全区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共立案79 起,其中汽车租赁合同诈骗案件就达42 起,被骗汽车75 部,涉案金额约900 万元, 占全部经济案件立案数的%。而根据中国道路运输协会收集及公安部公布的资料,早在20XX 年全国汽车租赁行业被骗车辆案值就已达近亿元人民币。这些数据给在中国兴起不久的汽车租赁业蒙上了重重阴影。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自20XX 年底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被废除后,该行业一直没有专门法律进行约束;而早在 20XX 年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时,原本主管该行业的运管部门也无权对其进行管理了,行业就此进入了无政府部门管理和无序竞争状态。“正是在这种状态下,近年来汽车租赁诈骗案件数量猛增,而由于该类案件大多较为复杂,破获起来耗时耗力,几乎牵制了我们大队三分之二的警力。”丰泽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戴强华说。质押兑现法律尴尬下的骗租惯伎27 岁的王某去年在泉州创下了一个纪录:他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从8 家汽车租赁公司共骗走了27 部小轿车,总价值 162 万元,通过质押给第三者,他一共骗得现金85 万余元。20XX 年 9 月 10 日,原本做汽车电池生意的王某来到丰泽区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在留下了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和20XX元押金后,他租走了一辆价值万元的轿车。拿到车后,王某找人办了一张假的车主身份证和汽车登记证,并开始通过质押轿车借钱给他的民间放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