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沥青拌合设备租赁合同甲方(承租方):乙方(出租方):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壹套,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设备型号及生产能力、生产质量保证、高压下线电缆线1、设备名称及型号: 玛连尼 Mac320型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 (包括 4 个 50T沥青罐, 1 个 50T重油罐)
2、生产能力保证:每小时生产混合料不低于240-280 吨(在常温情况下,冷骨料含水量 3%,各项材料须达到规范要求,严寒情况下除外)
3、生产质量保证:各型号沥青砼都能达到《甲方施工文件》的规范要求
4、对于该套设备从配电箱到控制室输电电缆
乙方可提供现有的电缆线给甲方使用,若无法使用,有甲方自行购买并承担费用
二、设备所有权和使用权1、乙方拥有设备所有权
2、甲方仅在租赁期内拥有该设备的使用权,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侵犯设备所有权
三、作业地点、租赁期及验收1、甲方作业地点位于项目
租赁期机械设备于年月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进行组装、调试
2、本合同租期自本合同盖章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若提前完工则以甲方通知为准)
3、设备进场后,双方人员共同对设备进行清点,确认设备机况及部件并进行验收
验收完成后,双方当场签字确认《租赁设备进场评价表》,视为乙方的租赁设备符合合同约定
四、 机械在租赁期间的所有维护及维修该拌和站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维修及配件更换等费用;维修过程
参考中的焊接所需氧气、乙炔等物资由甲方配合完成,乙方不承担费用
五、机械设备进、退场和用油费用约定1:甲方负责所需场地的征用、还耕以及与周边的协调工作,并承担其费用,场地使用到乙方退场之日止
2:场地的要求(1) 设备战地:场地大小与乙方提供的佘白地基图纸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