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水产养殖试验教学中心规章制度汇编河南师范大学水产养殖试验教学中心制订2006年 2 月目录Ⅰ 水产养殖实验教学中心工作总则Ⅱ 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Ⅲ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Ⅳ 实验教学文件管理制度Ⅴ 实验器材借用损坏丢失赔偿办法Ⅵ 实验室安全工作条例Ⅶ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Ⅷ 实验室卫生工作制度Ⅸ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Ⅹ物质管理制度Ⅺ显微镜实验管理室制度Ⅻ学生实验守则Ⅰ水产养殖实验教学中心工作总则根据教育部 《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及《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结合《河南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中心管理条例》及生命科学发展趋势,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制定以下工作指导意见:一、目的1、为了加强“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所以教学质量和提高“中心”效益,特制定本章程。2、“中心”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加强实验室管理体制的改革,使之成为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的实验教学中心。3、“中心”隶属河南师范大学水产养殖系,实行校、系两级管理,服务于全校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实验教学和科研。二、任务1、承担水产养殖系本科生及研究生基础课的实验教学;承担全校非水产类专业相关基础实验教学;承担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水产类学生的实验教学;承担中学生夏令营;其他教学任务。2、根据水产人才培养的整体方案,建立起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人才培养的新体系, 在实验内容上以不断改革的教学思想为指导,实验课程设置既有基础实验技术,又有学科发展前沿、 知识结构合理的实验内容; 在实验项目设置上,按照改革后的实验教学体系重组实验课程,根据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 按基本实验、综合实验和研究型实验三个层次组织实验教学;在实验教材建设上, 组织专门人员重新编写适合实验教学改革的实验教材、教学大纲、 指导用书、 编制和引进多媒体教学课件; 在实验教学方法上, 要采用符合学生认知规律、 调动学生实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实验热情的教学途径和方法。3、根据水产实验教学新体系改革的需要,完成实验室管理体制的改革,制定“中心”的管理制度,确保新的实验教学体系的实施。4、建立实验室开放管理的运行机制,提高“中心”的使用效益。5、完成“中心”仪器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6、完成“中心”师资队伍建设,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7、实现“中心”的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