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灭劣 V 类水工程(安全专业工程)监理细则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剿灭劣 V 类水工程监理项目部日期: 2017 年 3 月监理细则审批表工程名称剿灭劣 V 类水工程专业工程名称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依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内容,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审阅:□同意按此监理实施细则对本工程进行监理□不同意按此监理细则对本工程进行监理说明: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项目章(签章):年月日目录1. 总则 ..................................... 错误! 未指定书签。2.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 错误! 未指定书签。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 错误! 未指定书签。4.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 错误! 未指定书签。5.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错误! 未指定书签。6. 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6 7.施工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 ............................. 9 8.其它工作的安全监理..................................... 91. 总则1.1 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保证工程安全无事故。1.2 本细则编制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施工监理的管理规定及工作制度。1.3 本监理部对安全监理的义务和责任为:1) 监理部按照规定的职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 协助发包人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3) 要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拟订的安全生产措施和防护措施;4) 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执行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施工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控制,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时,应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若承包人延误或拒绝整改时,可责令其停工。当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指示承包人停工,做好防患措施,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如有必要,应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5) 参加对安全事故进行的调查分析、审查承包人的安全事故报告及安全报表、监督承包人对安全事故的处理;6) 经常向发包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及时向发包人报告;7) 检查承包人在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方面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