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制度的完善摘要
随着“能动司法”观念的不断深入,在行政诉讼领域,司法建议对于行政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行政纠纷的顺利解决发挥了很大作用,同时在实践中,司法建议制度也面临着司法建议发送范围窄,司法建议书质量不高等问题,本文将针对司法建议在实践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提出几点完善建议
关键词: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完善一、引言新行政诉讼法的修订,令司法建议的运用范围更加明确,第66条和第96条分别规定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和行政首长拒不出庭应诉时,法院可以发送司法建议
这使得法院的司法建议权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在此背景之下,我们有必要去进一步探讨司法建议在实践中的发展现状
二、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在实践中存在的不足(一)司法建议发送范围过于狭窄
目前行政诉讼中群体性纠纷越发严重,这主要是由于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为引起的,失去土地的农民、拆迁户为了自己的财产利益与政府进行激烈对抗,这往往会导致大量非理性诉讼和滥诉行为的出现,不利于司法秩序的维护
为解决这一难题有必要增加司法建议的发送对象,引入第三方建议
(二)司法建议的质量有待提高
各地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的格式和内容都不统一,在格式上,有些法院的标题详细注明“某省某市某区(县)司法建议书”,在结尾写明发送时间,要求回复的期限,法院接受回复人员的姓名、电话等
而有的法院的标题仅为“司法建议书”,结尾仅标注“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①,这样的司法建议工作将沦为一纸空谈,不能及时监督行政机关改正工作
在内容上,由于各级法院的法官业务素质和工作态度的差异,在制作司法建议书时有些法官在对个案逐一进行剖析的基础上能够形成对这一类行政行为的合理建议,不仅提高司法建议工作的效率,而且这样高水平的司法建议对行政机关更具说服力,对改进相应的行政工作也大有帮助
而有些法官受自身业务能力的限制,不认真对待司法建第1页共3页议工作,这导致他们制作的司法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