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院落实四要十不准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根据我校实际,经校务委员会专题研究,特制定我校贯彻落实“四要十不准”规定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把执行好“四要十不准”规定作为规范干部行为,检验作风成效的标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教职工工作纪律、管理服务、教研行为,锤炼机关管理、效能、服务水平,展示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成立党校“四要十不准”执行督查小组
组长:副组长: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主要步骤和具体措施一是迅速组织学习讨论
8月底前要组织召开全校干部职工会议,学习贯彻市作风办关于转发《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市作风办通〔20XX〕37号);将“四要十不准”规定的卡片发放到全校每个干部职工手中并随身携带;采取召开专题学习会、设计宣传栏、对“四要十不准”规定内容在校园网内挂网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结合学校实际,以校发文件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的通知》,确保全校干部职工对“四要十不准”的知晓率达100%,受教育面达到全覆盖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9月初全校各处室要认真对照机关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存在的原因,并及时纠正违反“四第1页共2页要十不准”规定的不良行为
以专题会议形式,由处室负责人针对本处室自查自纠情况和整改落实进行总结
三是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
由学校“四要十不准”执行督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定期与不定期、日常巡查与专项调查等方法对全校干部职工贯彻落实规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