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2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46-2005,自2005年7 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4、3.1.5、3.3.4、5.1.1、5.1.2、5.1.10、5.3.2、5.4.7、6.1.6、6.1.8、6.2.3、6.2.7、7.2.1、7.2.3、8.1.3、8.1.11、8.2.10、8.2.11、8.2.15、8.3.4、9.7.3、10.2.2、10.2.5、10.3.1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目 录 1 总则 2 术语、代号 2.1 术语 2.2 代号 3 临时用电管理 3.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2 电工及用电人员 3.3 安全技术档案 4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4.1 外电线路防护 4.2 电气设备防护 5 接地与防 5.1 一般规定 5.2 保护接零 5.3 接地与接地电阻 5.4 防雷 6 配电室及自备电源 6.1 配电室 6.2 230/400V 自备发电机组 7 配电线路 7.1 架空线路 7.2 电缆线路 7.3 室内配线 8 配电箱及开关箱 8.1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8.2 电器装置的选择 8.3 使用与维护 9 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9.1 一般规定 9.2 起重机械 9.3 桩工机械 9.4 夯土机械 9.5 焊接机械 9.6 手持式电动工具 9.7 其他电动建筑机械 10 照明 10.1 一般规定 10.2 照明供电 10.3 照明装置 附录A 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 附录B 滚球法 附录C 电动机负荷线和电器选配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代号 2.1 术语 2.1.1 低压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