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启动具体问题解释和具体要求 省财政厅 教科文处 (2010年6月13日) 一、关于《管理办法》的有关解释和说明 (一)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 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即《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内容:(1)原‚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专项资金‛支持的普通高校;(2)其他办学层次较高,学科特色鲜明,符合行业和地方区域经济及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下划高校 指根据高等学校管理体制及布局调整,从1 9 9 8 年开始陆续下划地方,实行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管理为主的原国务院部门所属高校
这其中大部分是本科高校,也包括一部分高职高专学校
我省下划高校七所:即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庆石油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科技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和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
其他地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这里的本科学校是分层次的
国家将地方部分办学层次较高- 2 - 的学校纳入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分‚211 工程‛学校、‚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学校和其他地方普通本科高校三类
“211 工程”学校是指‚211 工程‛的地方高校,这个有明确的范围,办学层次都较高,原则上都纳入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我省的农大在支持的范围内
“特色重点学科项目”高校是指有国家级重点学科的非‚211工程‛地方高校
去年国家下发的《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的意见》(教研“2 0 0 9 ”3 号)和今年下发的《关于做好编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方案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 0 1 0 ”3 号),附有‚特色重点学科项目‛高校的名单和具体的学科目录
这些高校原则上也都纳入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我省的国家特色重点学科学校有五所,一级学科的学校二所,大庆石油学院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的中药学,二级学科的学校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