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小 学 教 育 惩 戒 规 则 ( 试 行 ) 第 一条 为 落 实 立 德 树 人 根 本 任 务 , 保 障 和 规 范 学 校 、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 和 管理职责, 保 护学 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 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根 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 保 护法、预防未成年人 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和 国家有关规 定, 制定本 规 则
第 二条 普通中小学 校 、中等职业学 校 (以下称学 校 )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 和 管理过程中对学 生实 施教育惩戒, 适用本 规 则
本 规 则所称教育惩戒, 是指学 校 、教师基于教育目的, 对违规 违纪学 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 定方式予以矫治, 促使学 生引以为 戒、认识和 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 三条 学 校 、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 律, 依法履行职责, 通过积极管教和 教育惩戒的实 施,及时纠正学 生错误言行,培养学 生的规 则意识、责任 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 学 校 及其教师依法依规 实 施教育惩戒
第 四条 实 施教育惩戒应当符 合教育规 律, 注 重 育人 效 果 ; 遵循法治原 则, 做 到 客 观 公 正; 选 择 适当措 施, 与 学 生过错程度 相 适应
第 五条 学 校 应当结 合本 校 学 生特 点 , 依法制定、完 善 校 规 校 纪,明 确 学 生行为 规 范 , 健全实 施教育惩戒的具 体 情 形 和 规 则
学 校 制定校 规 校 纪, 应当广 泛 征 求 教职工 、学 生和 学 生父 母 或者其他 监护人 (以下称家长)的意见 ; 有条 件 的, 可 以组 织 有学 生、家长及有 关 方 面 代 表 参 加 的 听 证
校 规 校 纪 应 当 提 交 家 长 委 员 会 、教职工代 表大会 讨论,经校 长 办公会 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