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中建人字〔2009〕91号 签发人:郭涛 中建总公司 2009 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各有关单位、总部部门: 为加快总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激励专业技术人员为企业发展贡献才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总结上年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基础上,现对总公司系统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总公司系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管理工作。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教授级高级工程(建筑)师、高级经济(统计)师、高级会计(审计)师、高级政工师以及总部和部分没有自评权限单位的中高级工程(建筑)师、政工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评审中的具体工作委托中建管理学院负责。 各单位仍按原有评审权限对相关专业任职资格进行评审,自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文件 — 2 — 评高级工程(建筑)师、副译审及翻译等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复核。经济及会计系列中级任职资格实行社会化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各单位直接发文聘用。 2.在中建系统内工作满1年的职工(含港、澳地区人员),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都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硕士研究生(不含双学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在中建系统内工作满半年即可申报。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未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和返聘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借调和外聘人员需有原所在单位出具委托函。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09年7月30日。 3.各单位要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考核小组,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将申报条件、评审条件以及申报格式予以公开,个人参照申报条件自行决定是否申报及申报系列,申报人员须详细认真填写 相应申报材 料 。 申报由总公司组织评审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工作业绩 等申报材 料 需经本单位审核盖 章 后方 可推 荐 上报,未按照规 定要求 填写 或 未经本单位审核的人员不能 参加 评审。 4.凡申报工程系列职称 人员必 须参加 相应级别 的专业技术职称 外语 等级考试。符合下 列条件之 一 的申报人员可免 于 相应级别 的职称 外语 等级考试,但 申报教 授 级高级工程(建筑)师任职资格的除 外: (1)取 得外语 专业大 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对 于 申报翻译系列的人员其 外语 专业指 第 二 外语 )。 (2)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