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地产项目策划管理办法(试行) 编 号: 版 次: 效力级别: 密 级: 审 批: 审 核: 适用范围: 编制单位: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修订信息档案 修订时间 修订版次 主要修订(概述) 审批人 中海地产项目策划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发展管理体系,促进项目的良性顺畅发展,提前考虑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使项目策划的编制、审批、执行、检讨过程程序化、制度化,策划内容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定义及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文所指的项目策划是特指对项目建设施工全过程的策划,不包含前期投资、定位、营销、财务等内容
第三条 所谓项目策划是指以总包的方式全面考虑工程实施过程,排出计划、安排场地、制定流水等等,令我方项目管理人员对整个项目各个阶段和各个工序都成竹在胸,再在招标过程中去要求对方,以便在实施中时刻掌握主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海地产进行工程管理的、以总包+专业分包合约模式运作的所有项目
第三章 编制范围 第五条 所有项目在桩基或土方支护工程招标前均应编制项目策划报告并 通 过区 域 公司评 审
项目策划报告由 项目发展部 负 责 编制,由 发展管理部 组 织 评 审
评 审流程见 第五章相 关 内容
第六 条 在《 项目规 划设计方案 》 经 公司内部 两 级 评 审完成后 , 项目部应根据《项目定位报告》、《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发展节点计划》等项目文件等项目文件立即开始编制策划报告,并于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
第七条 对于有多个分期的项目,应当在首批开工的分期项目工程管理策划中对该项目的整体规划进行部署,包括整体交通流向、集中生活区的设置、土方的周转与平衡、临时围墙的分判与施工方案等等
第八条 同一项目、由同一管理团队进行管理的、开工时间相差不超过一年的分期项目,可统一编制项目策划;开工时间相差超过一年的分期项目,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