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项 费 用 支 出 管 理 办 法 第 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降 低 非 生 产 性 成 本 , 明 确 公 司 业 务招 待 费 、差旅费 、办公 费 、电话费 、汽车使用费 (以下简称:部门五项费 用)支出标准及监控管理, 保证五项费 用的开支能严格控制在公 司 预算范围内, 提高公 司 整体竞争能力, 特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 二条 本 办法适用于公 司 各职能部门, 各关联子分公 司 等经营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费 用标准及管理制度, 报财务 部备案,, 经营单位费 用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 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 二章 业务招待费 第 三条 业 务 招 待 费 是指公 司 在承担难度较大的业务 和重要接待 活 动 中 必 要的费 用开支
第 四 条 公 司 对 业 务 招 待 费 实行 总 额 控制, 实行 定标准、当 场 签 单的办法, 由 办公 室 统 一 安 排
实行 餐 费 包 干 制,严格按 照 标准接待 , 具 体分配 金 额 按 领 导 分工 情况确 定
第 五条 公 司 接待 原则上在公 司 指定的餐 馆 接待 , 特殊 情况需 在指定外 接待 的需 经总 经理批 准, 接待 需 经总 经理同意 , 就 餐 完 毕 由 授 权 负 责 人 签 字 确 认
第 六 条 由 财务 部负 责 对 招 待 费 用的结 算, 签 单人 不得经 手 付 款 结 算
财 务 人 员 对 转 来 的 无 签 单 权 限 的 人 员 签 署 的 就餐 结 算 单 据 不 予 承 认
第 七 条 接 待 需 自 觉 遵 守 廉 洁 自 律 各 项 规 定 , 不 奢 侈 、不浪费, 中午执行便餐 , 无 特殊情况不 允许安排酒席
第 八条 因公在外进行接 待 的 , 须向总经理请示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 三章 办公费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