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目录 (原告/被告提供) 序号 证据名称 证据 来源 证明内容 原件/复印件 页码 第一组 证据(提起诉讼的证据) 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 证明被告适格 2(1-1 至1-2) 第二组 证据(证明身份的证据 ) 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1-1 至1-2)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第三组 证据(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 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被告在道交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的事实情况 2(1-1 至1-2) 第四组 证据(机动车保险情况) 机动车强制保险单/机动车商业保单 证明被告二为被告涉案车辆的强制险和商业险进行承保(证明原告在 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在…公司投保了机动车商业险) 5 (2-1 至2-2) 第五组 证据(事故造成伤亡情况) 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证明马云辉死亡的事实 2、尸体处理书 第六组 证据(诊疗情况) 1、诊断证明书 证明原告因交通事故所受伤的伤情、抢救、治疗、住院、出院及复查情况; 5 (2-1 至2-2) 2、病历、住院病案 3、检查报告 4、转院治疗证明 4、医疗处方单 5 用药明细单 6、后续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书 7、复查 第七组 证据(医疗费用支出) 1、救护车费 证明原告医疗(抢救)费支出情况 2、门诊收费票据 3、抢救费用单据 4、住院费凭据 5、检查费 6、缴费证明 7、诊疗费 8、医药费、医疗处方单 9 后继续治疗的费用(依据见第四组证据) 10、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第八组 证据(误工费用:1、伤者本人误工费包括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计算依据 1-7;2、亲属需要参与处理交通事故及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误工费:依据 10) 1、受伤前后工资发放记录 证明原告误工日期及因受伤误工减少的收入或因照顾病人产生的误工费数额 2、单位扣发情况证明(包括资金、红利、分红) 3、伤者本人误工时间依据接受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诊疗证明来确定) 4、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5、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信息、个税 6、劳动合同、工资单 7、银行明细 8、误工减少收入证明 9、伤残鉴定书(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疾日前一天) 10、亲属实际处理交通事故所花费时间 11、收入证明:固定、个税等 12、(无固定收入,近三年平均收入(个体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