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的安全管理职责 1
人力资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风电场(公司级安全教育)
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各级安全管理管理人员的配备
招用临时工,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所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及制度
编制员工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做好员工(含特种作业人员、农电工、临时聘用人员)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组织安全管理岗前培训,配合组织安规考试、安全知识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
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绩效考核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并组织执行
配合制定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 处 理,配合做好事故伤 亡 人员的抚 恤 及善后处 理工作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伤 认 定工作
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管理职责 1
部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3
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结合本部门各岗位工作业务的实际,负责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 4
负责员工劳动保护的有关管理工作
负责员工劳动保护、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的制定; 5
组织做好员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对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做好员工劳动保护和保健方面的工作
负责组织按规定为员工购买各类保险,保证员工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