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表长表指标解释(普查员手册49页或者是工作手册25页) (一)按户填报的项目 按户填报的项目要求所有的户(家庭户和集体户)都填报
户编号 填写各户在《户主姓名底册》上的“户编号”
如果在登记时,发现某户为空户,该户“户编号”作废,本普查小区的其他住户不再使用这个“户编号”
如果在登记时,发现某户中实际居住着两户,其中一户使用原来的“户编号”,另一户的“户编号”为本普查小区最大户编号(除600以上)后顺延;居住三户或以上的,依次类推
全户死亡户的户编号填写“999”
全户死亡的户,除填写“ H1
户编号”外,只填写“H4_2
1-2010
31 死亡人口”,其他户记录和人记录项目均不再登记
在一个普查小区中,每一户都必须对应一个户编号 , 且只对应一个户编号
户别 按家庭户、集体户的类型圈填
家庭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家庭户
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集体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集体户
比如:大专院校、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工厂、娱乐场所等 H3
本户应登记人数 包括两个部分
一部分是2010年 10月 31日晚居住本户的人数,既包括户口在本户、2010年 10月 31日晚居住本户的人数,也包括户口不在本户、2010年 10月 31日晚居住本户的人数,填写H3的第一项;另一部分是户口在本户,2010年 10月 31日晚未居住本户的人数,填写H3的第二项
注意:第一项+第二项=需要填写人记录数
— 2010
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 填写本户在2009年 11月 1日至2010年 10月 31日期间出生和死亡的人数
分别填写男、女的合计数
特别注意不要漏掉出生时有某种生命现象(如在胎儿脱离母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