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班队安全生产建设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班队的安全生产建设,提高基层班队的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的基础,根据《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09〕15号)和《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班队安全生产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的工作方针,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第三条各单位要把班队安全生产建设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的重要工作,要倡导先进的班队安全文化,健全完善班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班队激励约束机制、班队学习制度,加强班队安全教育和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为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奠定坚实的基础。第四条加强班队安全生产建设的组织管理,班队安全生产建设实行以行政为主,党、政、工、团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制,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第五条各级工会要加强班队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组织职工积极参与班队的安全生产建设,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各矿负责落实公司对班队安全生产建设的各项要求,制定班队安全生产建设管理细则、建立激励机制;负责对班队工作进行管理、指导、考核,经常分析研究班队工作,帮助班队解决实际问题,及时总结班队安全生产建设经验,不断提高班队建设水平。第七条各矿基层单位(采区、开拓区及科室)是班队的直接领导,其行政负责人是班队安全生产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二章班队建设目标、规划第八条各单位要持续、有效地加强和改进班队建设,提高防范事故、保证安全的五种能力:抓好班队长选拔使用,提高班队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班队职工自觉抵制“三违”行为的能力;强化班队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的技能培训,提高业务保安能力;严格班队现场安全管理,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能力;搞好班队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防灾、避灾和自救等应急处置的能力。通过不断提高班队安全生产能力,使班队员工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实现班队安全生产,为煤矿安全生产奠定基础。1第九条通过加强班队建设,使班队由作业型逐步向学习型、本质安全型转变,使每个职工都主动参与安全管理,都是安全管理者,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会安全”、“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用3年时间,全面建立本质安全型班队。第三章班队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第十条严格班队安全生产定员管理。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制定班队定员标准,保证班队安全生产基本配置,严格控制作业人数,严禁超定员生产,严禁两班交叉作业。第十一条建立完善班队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1)班前会制度;(2)班队长随班工作制度;(3)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班队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制度;(6)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7)事故分析处理制度;(8)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9)班队学习培训制度;(10)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11)交接班制度;(12)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13)安全举报制度;(14)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15)安全绩效考核制度;(16)需要制定的其它相关制度。第十二条健全落实班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班队是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实行班队长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负责制。安全检查员、质量监督员、群众安监员和瓦斯检查员按职责做好班队相应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第十三条各单位要积极推行班队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实行风险超前预控,提高员工对生产作业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的认知和防范能力。第十四条完善班队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把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班队,实行班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