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决定(2004年9月22日)这些年来,我省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重视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全省多数地区生态自然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的1/6,全省90%以上的河流仍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区域水体常年处于劣V类
实现全省水体清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关系到生态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已成为全省实现现代化的关键
为加强水污染防治,实现我省水体清洁的目标,特作如下决定
一、全省水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1、树立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
环境作为先进生产力要素的市场价值正在日益提高,要深刻认识“环境就是生产力”,树立“环境既是资源也是资本”的理念,理顺有关资源价格体系,运用市场的办法和产业发展的思路经营环境;采取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环境管理,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集中财力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
通过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明确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提高水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用上清洁的水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环境优先原则,从我省排污总量大、环境容量小的实际出发,在制定法规、规划、标准和政策、开展区域国土整治、实施重大开发和建设项目时,优先考虑对水环境的影响,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实现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城市环境整治与农村环境保护统筹考虑,工业、生活污染治理与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整体推进;坚持可持续利用原则,把水作为循环利用的重要资源,加强涵养,注重保护,厉行节约,提高重复利用的综合效益;坚持正确政绩观原则,不断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环保责任,完善政绩评价体系,综合考核经济、社会和环境指标,切实把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3、实现全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