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1 页 共 6 页安全管理文书流动式起重机的特殊规定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2 页 共 6 页流动式起重机的特殊规定1.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2.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3.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电线作业。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 高空) 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5.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空载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6.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7.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8.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靠,不得在重物上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度,且不小于 30 度,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9.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10.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在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3 页 共 6 页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应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11.采用自由 (重力) 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12.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13.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14.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15.起重机的行驶应符合:①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支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