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14)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是学校育人的重要环节。为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落实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医学院学生学习生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组织机构医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工作。1、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领导小组(医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学院党委副书记副组长: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学院副院长成员:学院教学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本科生科、华家池学生管理中心、各本科生相关院系负责人。2、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医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组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或负责工作副主任)副组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学院辅导员、本科生科教务管理老师、班主任等3、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与团支部素质拓展认证小组合署)在班主任、年级辅导员指导下,由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牵头的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同学测评记实工作,一般由 5 人组成。具体工作:接受同学申报,项目认证,班级内公示数据,加分等。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 1、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 2、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申报与认证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教师评议与同学评议相结合的方法;3、发挥评价过程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奖选优和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体系及具体操作办法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思想品德、知识水平、综合能力和身体素质等四个方面。( 一 ) 思想品德评价1、评价依据对学生日常行为进行评价,考察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评价主要包括:① 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表现,包括班团、社团、学生会、学园、学部、学院(系)、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学习、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等。② 学生干部在社会工作中的表现。③ 学生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的表现。④ 学生在宿舍文明建设中的表现。⑤ 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情况。2、评价方法及结果通过“记实”和“评议”两种方式进行思想品德评价。“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