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司法局文件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普法依法治县办公室苍普治办〔2014〕10号关于开展第四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市关工委、团市委、市普法办《关于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第四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温普治办〔2014〕15号)要求,决定于2014年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第四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传播法治文化,培育法律意识
二、参加对象全县青少年学生
三、活动时间第四届全县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自2014年9月开始,至12月结束
四、活动内容今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重点安排以下内容:(一)校园法制漫画创作比赛1
活动时间:9月份
活动要求: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别进行;内容要紧扣法制主题,以漫画为表现形式,题材不限,可单幅或多格漫画形式表现,八开大小
上报方式:灵溪、龙港学区各推荐小学、初中组各10幅以上作品,其他学区各推荐小学、初中组各5幅以上作品,县直属学校各推荐2幅以上作品,于9月30日前将作品和推荐表(见附件1)上报县教育局学生科林乃聪处(学区汇总后上交)
并打印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所在学校、班级以及指导师姓名、所在地区(如温州市苍南县)等信息贴在作品背面右上角
评比表彰:按组别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指导师奖等若干名
同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市比赛
(二)校园法制微电影创作比赛l
活动时间:9月份
作品要求:内容要紧扣法制主题,要求创意新颖,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多样,时长10分钟以内,鼓励学生自创自编自演
作品要录制成DVD光盘
参赛方式:有意向报名的参赛者于9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