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若干意见北仑区教育局2009年2月为规范学校食堂经营方式,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饮食安全,使学校食堂能让师生满意、家长放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浙食安委办【2008】6号),结合我区实际,就完善我区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学校(含外来工子女学校和省三级以上幼儿园,下同)认真贯彻执行。一、充分认识完善食堂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完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是符合民心、贴近民意的民生工作。学校食堂的饭菜质量、成本核算及卫生安全等方面工作都关系到师生健康与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应从构建“宜居宜业、民富民安”的和谐新北仑的高度,把保障食堂食品卫生、保证师生膳食质量、完善食堂管理制度作为学校亮点工作之一。二、完善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制度的目标和要求1.到“十一五”末,实现学校食品安全保障以下目标: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全部达到c级以上标准,其中:A级达到20%以上,B级达到40%以上;学校食堂粮、油、豆制品、肉、蔬菜、水产品等大宗物品和允许开设的食品连锁超市实施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校园周边无证无照摊点基本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普遍建立,普及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2.学校食堂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不赢利、不承包、不逃帐,全区学校和省三级以上幼儿园的食堂从2009学年起,都由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不得以任何形式由个人承包经营。允许高中教育段学校经局审批后由至少二家以上的符合资质的机构托管经营。学校食堂账目都必须纳入局会计核算中心管理,任何食堂不能只报大帐不报明细帐,更不能有帐外帐,不得转移食堂收入,挪用或私设“小金库”。3.提高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和饮用水的配置水平。凡是新建、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应向区级部门申请预防性卫生审查,按照食堂卫生设计规范,组织食堂建筑设计会审,促使食堂形成区域分离、功能分块、布局合理的食品操作流程,杜绝二次污染或交叉污染。进入校园的桶装饮用水必须有“QS”质量安全标识,并由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B”级以上的企业提供,确保师生饮用水安全。三、完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完善食堂管理问责制。学校食堂实行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要建立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由工会、团委学生会(少先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膳食管理小组,及时监督和改正食堂工作。校长要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经营方式、卫生安全、采购渠道、饭菜核价、财务公开、零赢利和人员培训等工作,提高学校食堂的师生、家长满意度。2.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全面推行食品卫生“五常法”(常组织、常整顿、常整洁、常规范、常自律)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和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加强对就餐环境、食品储藏、加工、餐具消毒、保洁等环节的卫生监管,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托管经营的食堂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量化分级考评为A级的餐饮机构经营。3.完善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的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开设账户,专门建帐,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严禁食堂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和食堂转帐等违纪现象;教师伙食收支必须单独建帐,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伙食费实行“定额预收、期末结算、多找少不补”的办法,高中教育段学校要建立对学生伙食支出的调控办法。学校食堂必须设置财务收支公开栏,食堂财务收支做到“日清月结,月末公开,学期结算”。及时向师生和家长通报每学期的食堂财务收支状况。4.完善食堂伙食成本核算制度。学校食堂要实行“保本不盈利、盈利返学生”的成本核算制度,食堂人员工资待遇和食堂基本设施添置、更新由学校行政支出,结余的学生伙食费和托管单位上缴学校的费用全额返回给学生,确保学生伙食费全额用于学生。严格区分教师伙食支出和学生伙食支出,提倡教师与学生同餐厅就餐,防止出现“教师挤占学生伙食费”的嫌疑,严禁克扣学生伙食费发放交职工福利或挪作他用。对托管经营的学校食堂,学校要认真履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