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保监局创先争优活动量化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根据中央和保监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关要求,结合局党建工作实际,在机关各党支部、党员争创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量化考核,目的在于强化对各支部、党员的激励和约束,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考核工作坚持有针对性、可量化、好操作、易评比的原则
第三条创先争优活动量化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各考核项目按完成情况均设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并赋予一定的分值
考核分为党支部考核和党员考核两部分
党支部考核内容根据“五个好”总体要求细化为24项具体标准,党员考核内容根据“五带头”总体要求细化为18项具体标准
基础分均为100分,并各有6种和5种加分情形
第四条创先争优活动量化考核原则上各支部和党员每半年要开展一次自评,年终开展一次考核
采取自我评价和组织考核相结合、基础分与加分相结合、局内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七一”前,表彰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
具体程序如下:(一)各党支部根据《浙江保监局创先争优活动党支部量化考核标准》(附件1)进行自评,如有加分情形,党支部应附有关说明及证明资料
浙江保监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创先办)同时邀请群众和行业内的代表对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局创先办根据支部活动开展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对各支部进行评分,审核加分情况,并计算综合得分(党支部自评分×30%+局创先办评分×30%+局内群众评议分×20%+局外群众评议分×20%+加分)(二)党员量化考核分处以上领导干部考核和处以下党员干部两个层面开展
党员根据《浙江保监局创先争优活动党员量化考核标准》(附件2)进行自评后,支部组织党员评议会,对党员进行评分
如有加分情形,党员应附有关说明及证明资料,交局创先办
局创先办根据党员活动开展情况,核实有关资料,对党员进行评分,审核加分情况,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