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汛期极端自然灾害应对工作的通知公司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转发《国家部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汛期极端自然灾害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办安环〔2016〕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下属各场站所在地区逐步进入雨季的实际情况,为了切实做好防洪防汛工作,严防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极端自然灾害导致的安全事件发生,全面提升各场站、在建项目的应急处置能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立工作领导组,做好学习培训工作(一)XX公司汛期自然灾害预防领导组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与所属各单位联系沟通,协调、指导所属各单位做好春检工作
(二)各风单位汛期自然灾害预防领导小组各风光场站、在建项目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成立汛期自然灾害预防领导小组,并针对汛期安全工作的特点明确小1组成员岗位责任
同时,要在现场组织召开预防汛期自然灾害专题会议,明确工作目标,任命汛期自然灾害预防专门负责人员,确定各岗位安全职责,确保本单位所有可能发生洪汛、山体滑坡等危险点可控、在控、无死角
同时,认真组织现场人员学习文件内容,积极开展防汛准备及防御工作,培养现场人员的防灾意识,提高员工应急处置的能力
二、认真组织一次汛期专项安全大检查(一)在运场站重点检查:1
对站内的防雨、防汛设施,一次设备杆塔基础、围墙、地面、护坡、巡视道路、电缆沟密封及排水系统、房屋门窗、屋顶等部位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内涝;2
对建构筑物和风机、光伏阵列、逆变器、箱变、集电线路、防雷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预试,确保防雷装置良好、接地电阻合格;3
山区项目要加强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易发部位巡查、安全警示及边坡防护工作;4
检查现场应急救援队是否随时待命,训练记录是否完备,现场车辆车况是否良好,在紧急情况下能否满足及时到岗到位要求
(二)在建工程重点检查:21
检查塔吊自由端高度、独立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