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好学校、幼儿手足口病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开发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随着季节的变化,天气异常,手足口病及春夏季传染病正逐渐进入高发期。今年以来,我市手足口病发病率情况明显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对此,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重视,认真贯彻聊城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聊手足防办发【2010】1号)指示精神,切实保护儿童的健康,促进全市和谐稳定发展。为切实做好我市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将加强我市学校、托幼手足口病及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一、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及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当前,手足口病及春夏季传染病病原体复杂,病种繁多,尤其是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种类多,传染性强,易在小学、托幼引起暴发和流行。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托幼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及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严格认真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加强各级领导的力度,责任明确,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共同做好手足口病及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二、措施得当,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预防为主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及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把当前手足口及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校长(园长)是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教育机构要有一位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疫情上报工作,逐级上报。严格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疫情报告管理、学生晨检、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制度,在晨检中,发现有发热、疱疹、腹泻等症状者,要及时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及时向当地疾控中心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校调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少与外界接触等传染病防控措施。各级疾控部门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指导学校和托幼单位开展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以预防为主,坚决杜绝手足口病及各种传染病在我市的发生。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及社会的防病意识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校报、校园网、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广泛宣传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学生、幼儿和家长的健康知识教育。3月30日以前各县(市、区)要召开所属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校医参加的专门会议部署防控工作,并请卫生部门人员到会讲解手足口病等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各县(市、区)、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于3月30日以前将防控手足口病措施要点(附后)发到学生、幼儿和家长手中,让学生、儿童和家长了解相关防治知识,增强防病意识,做到勤洗手、吃熟食、多通风,提高自我防病能力。1四、加强管理和检查,切实抓好预防手足口病措施的落实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各单位预防手足口病及传染病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成立预防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当。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加强自我排查,查找工作中的疏漏,及时弥补,切实落实好各项预防措施。聊城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二O一O年三月二十六日附件: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聊手足口防办发[2010]1号附件:聊手足口防办发[2010]1号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2为贯彻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手足口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抓住当前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机遇,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行动起来,开展手足口病的防控,减少手足口等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护儿童的健康,促进全市和谐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经市手足口病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现就做好手足口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