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特教学校功能转型实践与反思 自我国颁布“30 万以上人口的区县需建立特别教育学校”政策之后,特别教育学校总体呈增长趋势,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更为明显。特别教育学校虽然在数量上较以往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但是随着“融合教育”的深化开展和学生残疾类别的显著变化,特别教育学校面临着新的挑战,原有的单一教育功能已不能满足新的要求。面对现代教育进展趋势,面对教育对象的转变,特教学校的职能需要发生转变,学校功能必须进行适度调整和转型。以国家政策为导向,将现有的特别教育学校办成示范性、高水平、多功能的基地,推动融合教育的全面实施。 一、学校功能转型实践 (一)学校功能定位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2024—2024 年)》、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蚌埠市特别教育中心办学定位由原来单一的聋校转变为集听障、智障等多种障碍类型教育于一体,并以智障教育为主的特别教育学校。以国家提出的融合教育为进展方向,不断整合和优化社会资源,逐步将学校打造成区域内特教老师培训基地、特教社会资源集散平台、随班就读服务指导中心、特教学校教育科研中心。 (二)学校转型保障 首先是组织保障。成立了以蚌埠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和学校领导班子为核心的学校功能转型工作小组,每季度集中研讨功能转型升级的有关问题。根据生源情况,成立培智部、学前康复部、职业培训部等相关机构和部门。在市教育局支持下,学校作为市级特别教育资源中心,2024 年底又成立了“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和“特校教育科学讨论中心”,迈出了转型第一步。其次是制度保障。面对学校功能转型升级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学校及时制定了《培智老师课时标准》《培智学生个别化训练制度》,修订了学校绩效考核标准,制定了《随班就读管理制度》《随班就读教学效果考评细则》等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成功转型和持续、稳定、健康进展。在学校积极努力下,蚌埠市教育局与市残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意见》(蚌基教〔2024〕41 号)。《意见》确定送教服务的对象为具有蚌埠市户籍,无法到学校接受教育的 6~15 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并明确了“送教上门”服务原则、送教课时及老师待遇等,保障了送教上门工作可持续开展。最后是后勤保障及经费支持。学校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