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物价上涨,省、市先后出台了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五保供养水平,增加高龄老人补贴、抗美援朝老战士生活补助、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特困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双节”慰问等政策,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有部分残疾人未纳入保障范围或享受不上补助政策
为保障所有残疾人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保证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影响,按照省、市精神,县政府决定,对未享受上述物价补助政策的残疾人按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物价补助
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50%,市、县财政各负担25%
我县经审核确定应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残疾人数2125人,需发放资金21
资金先由县财政在临时救助资金中先行垫行,待发放完毕后,由省、市财政部门与县财政据实结算
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增强做好给残疾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重要性的认识1在春节前给残疾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是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是保障残疾人享有同等待遇的重要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严格政策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确保发放工作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保证符合条件残疾人在春节前及时足额领到一次性生活补助,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残疾人手中
二、各司其职,切实做好发放工作这次给残疾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发放相关工作
县残疾人联合会要对全县持有残疾人证人员进行摸底审核,摸清已享受城乡低保补助、五保供养补助、高龄老人补贴、抗美援朝老战士生活补助、特困企业退休补贴范围之外的残疾人底子,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残疾人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台帐
县民政局要协同县残联对应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残疾2人员相关资料进行核对,逐乡镇逐村逐人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