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居民生活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建议的提案的答复在我市每逢婚庆或店铺开业,市区主城区尤其是在人员密集、高楼林立的小区为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地段,严重影响了我市居民的居住生活环境
在居民生活小区内燃放烟花鞭炮有如下负面影响:1、噪音扰民十分严重
在一些小区内或居住楼底商,每逢有举办婚庆或商铺开业庆典者,鞭炮声震耳欲聋,大大干扰了居民正常休息,对此,各小区的物业也熟视无睹习以为常
2、影响居民出行,埋下安全隐患
有人在小区主要干道燃放鞭炮,给过往行人和车辆造成安全隐患,随时有被炸的危险
3、加剧空污染气,产生大量垃圾
燃放鞭炮使二氧化硫烟雾弥漫,可吸入有害污染物急剧增高,威胁着居民的身体健康,还产生了大量垃圾,与倡导全民低碳生活方式格格不入
4、容易引发火灾,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小区空间有限,人群财务高度密集,在这种环境下允许随意燃放鞭炮,无疑增加了火灾的发生几率,势必造成居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隐患
为此建议:我市应尽快修订或制定关于禁止在居民生活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法规和条例
在没有出台有关法规和条例之前,先发布有关通告,禁止在我市主城区及居民生活区附近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违反通告在小区燃放鞭炮者,城管等有关部门要给与曝光和处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通告中禁止行为的,有权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
政府设立公布举报网站和举报电话对于传统节日春节期间的燃放烟花和爆竹,我市政府部门另行发布通告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尊敬的刘洪山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在居民生活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提案”收悉
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与建设美丽##、富裕##、幸福##密切相关
我市于2010年制定和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古城内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