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大赛的通知各设区市团委,省直各单位、省属各高校团委: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进一步繁荣我省青年文化产品创作,努力推动我省青年文化创新,团省委决定联合有关新闻单位在全省开展首届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创作方向喜迎党的十八大,突出展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领导下的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新成就新辉煌和青年紧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心;讴歌江西名山、名水、名人,展示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中城市乡村的新变化、新景观、新气象;弘扬爱国、诚信、责任、创新、奉献的文化,展示江西青年信念坚定、诚实守信、敬业爱岗、创新创业、志愿奉献的良好形象;促进青年文化建设,展示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和军营文化。二、参赛对象全省18岁至45岁青年三、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共青团江西省委1协办单位:大江网、江南都市报、江西五套、江西手机台、新浪江西微博、腾讯江西微博、江西高校传媒联盟支持单位:江西扬帆实业有限公司四、推进时间及内容安排1、宣传发动(9月下旬):各协办单位充分利用所属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等形式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各设区市团委以及省直各单位、省属各高校团委充分利用团属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并积极推荐相关作品参赛。2、作品创作(10月):参赛人员根据创作方向和相关要求录制歌曲作品及影像作品。3、作品报送(11月1日至11月10日):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原则上通过所在地团委(指设区市团委)宣传部或单位团组织(指省直各单位团委、省属各高校团委)宣传部提交大赛组委会。4、网络展示(11月11日至11月20日):通过初选的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将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作品展播并接受观众投票。5、专家终评(11月20至11月30日):邀请影视界资深人士、电视台编导、大学教授、作家、影评记者担任评委,结合网络投票情况对参赛作品进行终评,确定获奖作品。6、颁奖(12月):举行颁奖晚会、作品研讨会。具体时间、内容另行通知。2五、作品要求(一)原创歌曲1、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音乐人(团队)的原创音乐作品,作品须具备自有版权;2、歌曲数字文件:全曲时长不低于2分钟,不超过6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8M,压缩比不低于128KBPS、立体声、采样级别44KHZ;3、歌曲相关信息文件:词曲作者、歌词完整内容。(二)拍客1、作品类别:(1)微电影类:5—10分钟;(2)公益广告mv类:5分钟内;(3)动漫(动画)短片类:5—10分钟;(4)专题纪录片类:5—30分钟。2、作品规格:参赛作品可用手机、相机、DV、Ipad进行拍摄,可做后期剪辑、字幕及配音,以普通话为主要发音语言,存储介质为U盘、移动硬盘或DVD数据光盘,格式为mpg、avi等高清格式。六、奖励方式大赛设一等奖4名,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各2名,奖品价值5000元;二等奖8名,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各4名,奖品价值3000元;三等奖12名,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各36名,奖品价值1000元。七、注意事项1、一经上报的参赛作品,活动主办方将视为作者同意并遵守如下规定:参赛选手应确保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大赛主办单位为宣传大赛,有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各种方式向公众传播参赛选手及作品的相关信息;大赛主办单位有权依法复制、发行最终获奖的录音录像制品。2、本届大赛报名费、参赛费均免。参赛者自行负责录音录像、加工、邮寄及领奖差旅等费用。3、参赛个人(团队)请认真填写授权书(详见附件1)和参赛表(详见附件2),并于2012年11月10日前将授权书、参赛表以及作品小样交到所在地团委(指设区市团委)宣传部或单位团组织(指省直各单位团委、省属各高校团委)宣传部统一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如下: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团省委宣传部邮编:330046联系人:范伟成方之美电话:0791-86262471邮箱:jxgqt@163.com4附件:1、首届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大赛活动授权书;2、首届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大赛参赛表。共青团江西省委2012年9月17日附件1:首届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大赛活动授权书参赛责任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