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工科类专业“创新杯”教师教学设计和说课大赛的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教研室、教科院、职教中心,各地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探索工科类专业(计算机类、电工电子类、机械类、汽修类、建筑类专业)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提升教师应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和数字化资源能力,促进教师素质与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为教师参加教育部每年举办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做好基础性工作,提升竞争力,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将举办2012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工科类专业“创新杯”教师教学设计和说课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单位主办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承办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二、比赛内容及比赛要求本次大赛针对工科类专业相关课程,通过教学设计,探索以“五个对接”为教学改革目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做一体,具有鲜明“做中学,做中教”职业教育特色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提倡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完成特定教学任务,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参赛作品应包括教学设计方案和相应教学课件两部分,并要求进行现场说课。比赛要求详见附件1。三、组织方式、比赛时间与程序本次大赛按工科类专业(计算机类、电工电子类、机械类、汽修类、土建类专业)分别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先期预赛,选拔选手组建代表队参加全国决赛。预赛自发文之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决赛拟于2012年9月—10月举办,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一)预赛阶段1.预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自行组织和选拔,大赛秘书处为有需要的省市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2.经预赛选拔后参加决赛的选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统一报名,各单位按每个专业大类各5名选手分别组队;每队另报领队1人,推荐评委(高级职称)1人,领队与评委可由一人兼任。各单位于2012年8月31日前将“领队登记表”(附件2)、“评委推荐表”(附件3)、“参赛选手、作品登记表”(附件4),以及参赛选手的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按参赛选手分别存放文件夹刻录到光盘),邮寄到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大赛秘书处各专业联系人处。3.如2012年6月10日前未接到省级单位统一组队通知的地区,可由地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向大赛秘书处报名,由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决赛参赛资格审定,但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选手、领队名额分配同前,且不推荐评委。参赛选手将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刻录至一张光盘,于8月20日之前邮寄到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大赛秘书处各专业联系人处。经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初评后,确定并通知入围决赛者。1(二)决赛阶段全国比赛按各专业分组进行,参赛选手抽签决定所在小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立评审小组进行现场打分。四、奖项设置预赛奖项由各单位自行设立;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团体奖,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并将获奖作品通过“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在线(http://sve.hep.com.cn)”发布,以供广大教师交流学习。五、其他(一)本次比赛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计算机、电工电子、机电、建筑、汽修专业研究会具体组织,未尽事项由其负责解释。(二)本次比赛全国决赛由高等教育出版社承办,并给予部分经费支持。(三)参赛选手如需数字化资源和参赛教材可向大赛秘书处各专业联系人索取。六、大赛秘书处联系方式(一)大赛秘书处设在高等教育出版社联系部门:高等教育出版社中等职业教育出版事业部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7层邮编:100029(二)大赛秘书处各专业联系人计算机类:赵美琪:010-58556537,13911571015,zhaomq@hep.com.cn陈红:010-58581488,13911605993,chenhong@hep.com.cn电工电子类:陆明:010-58556629,15901155272,l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