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的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团委,各高校团委:为切实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服务民生、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弘扬创业精神,树立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典型,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乐于创业、敢于创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联合举办“励志青春·创造未来”2013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时间2013年9月-12月二、大赛主题励志青春·创造未来三、大赛机构主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大赛步骤1、准备阶段(9月-10月)各地积极做好大赛宣传工作,运用各级电视、媒体报刊,特别是运用网络新媒体进行宣传,广泛动员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参加本次大赛;各地、各高校要选拔重点项目参加本次大赛,并为重点项目提供赛前相关辅导和培训
2、报名阶段(10月-11月)报名资格:创业项目成员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记录;创业项目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创业项目负责人为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在校创业大学生
本次大赛报名地点设在高校、区县团委,创业园区,在校创业学生通过高校团委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区县团委报名,已入驻创业园区的创业项目团队可直接通过园区报名,创业项目团队(负责人)向高校、区县团委,创业园区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表和电子版项目书
高校、区县团委和创业园区对项目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报送市(州)团委,市(州)团委审核汇总后于10月25日前将电子档报送大赛邮箱,纸质档统一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团省委学校部409办公室)
3、比赛阶段(11月-12月)通过市(州)资格审查的创业项目进入大赛初赛,通过大赛评审委员会书面评审;